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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津县委 新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企业人才工作长效机制促进企业人才开发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1-07-14 作者:admin 点击:660

 (新委发【20089号)

 

各镇乡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各垂管单位,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企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人才服务环境,促进我县企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建立企业人才工作长效机制、促进企业人才开发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企业人才开发的引进机制

(一)拓展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作用,坚持每周定期举办企业人才招聘会。加快网上人才市场建设,加强与省内外各级人才中心、人才市场的联系,拓宽企业人才招聘范围。建立人才资源信息库,完善人才信息查询平台,组建“人才超市”。建立园区人才工作站,实行“企业人才110”服务,办好人才服务热线,为园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人才服务。

(二)建立校企人才交流平台。在我县化工、机械、食品等重点企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有针对性地组织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到企业进行就业实习,促进企业选用优秀人才。组织企业赴高校参加毕业生“双选会”,把企业人才需求平台延伸到高校,促进人才引进。

(三)搭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交流平台。成立新津县企业人力资源协会,搭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交流平台。组织开展区域间的人才交流和行业培训等活动,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县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

二、建立企业人才开发的培养机制

(一)实施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每年制定校、企合作计划,利用“211”高校的培训资源,采取“订单式”、委托代培、“公司+学校”培养等方式开展企业人才培训,提高人才培养工作的针对性。组织高校师生到实践基地以课题研究的形式进行社会实践,促进企业培养人才。

(二)开展科研合作培养人才。充分利用高校的科研资源,协助我县化工、机械、食品等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与高校合作开展科研活动,有效提升我县企业的自主研发和技术改造水平,为企业培养一批有较高理论水平的研究型人才。

(三)开办专家课堂。充分利用高校丰富的教学资源,每年定期邀请“211”工程院校的专家为我县企业中高级管理、技术人员举办专题培训,提高我县企业中高级人才的管理、技术水平。

三、建立企业人才开发的激励机制

(一)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制定我县企业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对企业高层次人才实施生活和住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企业,按名额实施高管人才奖励;对为我县化工、机械、食品等重点产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实施专项奖励。企业引进人才由县人事部门协助办理人员调动、档案接转、户口迁移、职称评审等服务,企业引进的人才,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或随迁;引进的人才其配偶有工作单位的,可由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协助安排或推荐就业;子女入托、入学,凭人事部门出具介绍信,由县教育局按照就近原则安排,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在新津工作期间,其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中心免费管理。

(二)鼓励企业开展人才自主培训。鼓励企业根据发展需要开展人才培训,对实施人才自主培训的企业由劳动保障部门按政策给予补贴。

(三)实施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就业实习补贴。在我县参加社会实践、就业实习、见习和课题研究的大学生,由县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用于交通和食宿补助。

四、建立企业人才开发的保障机制

(一)成立企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为组长,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园区管委会、团县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新津县企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企业人才开发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局,负责抓好全县企业人才开发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校政企定期联系制度。建立由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高校、重点企业参加的定期联系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企业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方面的问题。

(三)设立企业人才开发工作专项资金。每年由县财政安排经费作为企业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我县企业人才引进、培养和奖励,以及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就业实习等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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