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金融、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关于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创业中心的决定》(成委发〔2015〕12号)、《促进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蓉转化若干政策》(成委办〔2016〕12号)和《成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2.0版》(成办发〔2016〕15号),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提升科技企业投融资能力,助推企业创新发展,我们对《成都市科技金融资助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成都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