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经信财〔2018〕50号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及《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成经信财〔2017〕89号)(附件1)要求,我们将开展2018年新材料首批次市场化应用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市新材料首批次市场化应用补助项目申报书》(附件2)。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形成初审意见,汇总后形成联合推荐文件分别上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
二、上报时间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胶装,一式3份),联合推荐文件(1份),以及汇总表(附件3,1份,电子版发至邮箱)分别上报市经信委新材料产业处和市财政局企业处。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经信委新材料产业处 李一平
市财政局企业处 钟 浩
联系电话:61881644 61882554
邮 箱:cdjxwxcl@163.com
1.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成经信财〔2017〕89号)
2.成都市新材料首批次市场化应用补助项目申报书(2018年)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