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企发〔2009〕19号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中小企业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省工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中小企业灾后恢复重建与发展,有效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2009年3月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定》(川府发[2009]11号,以下简称《决定》),这是近年来我省出台的第一个全面促进、指导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对于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更好地发挥中小企业在推动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将产生深远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舆论环境
各地要把贯彻实施《决定》作为当前全省中小企业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通过论坛、座谈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分阶段、分专题进行全面系统的政策宣讲,广泛宣传和发动;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和有关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人员的专题培训,对《决定》进行政策解读;充分借助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力量,宣传报道《决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内容,同时,对各地行之有效的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专题性报道,在全省进一步营造关注、关心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二、制定配套政策,完善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各地要根据本地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争取当地政府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和措施。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与协调,重点在财政支持、金融支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全民创业、推进产业升级、支持自主创新、强化配套发展、实施品牌战略、生产要素配置、加强权益维护、建立激励机制等方面,要提出具体、细化、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措施,形成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三、创新工作思路,改善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服务环境
各级中小企业局要以《决定》的贯彻实施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策划,创新工作思路,加大组织实施力度。注意发现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倾听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指导和服务企业发展的工作水平。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报告《决定》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各地制定的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配套政策文件请及时报送省中小企业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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