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科技局,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企业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创新载体建设,我局将启动2013年成都市产学研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试验室”)建设工作,符合要求的联合试验室将获得20-30万元的经费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实验室应具备的条件
(一)联合实验室是指在蓉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的为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服务的实验室。
(二)参与联合实验室建设的企业应为在成都市及各区(市)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并且在成都市及各区(市)县税务行政主管部门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创新型企业、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省级以上(含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
(三)参与联合实验室建设的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较强的科技投入能力,上一年度企业对联合实验室的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
(四)参与联合实验室建设的高校在合作专业方向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参与建设的科研院所在所处行业应具有较高影响力。在合作过程中,能为企业提供科研设备、人才、研发咨询等支持,并在科研成果的转化方面给予企业优先权。
(五)参与联合实验室建设的企业与合作高校、科研院所应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应具有明确的规划目标、稳定的合作机制、清晰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六)联合实验室的研究领域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明显的研究优势和区域特色。
(七)联合实验室应建设在企业,并具备实验场所和仪器装备等基础设施条件,拥有科研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学术带头人和科研人才队伍。
二、联合实验室建设的重点领域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
(二)高端装备制造(含汽车、航空航天)
(三)新材料
(四)新能源
(五)节能环保
(六)生物医药
(七)现代服务业
(八)都市农业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企业登录“成都科技网”(www.cdst.gov.cn)进入《成都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身份注册,经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审核通过后并填写企业信息表后方可进行资助申报。
(二)申报审核和报送
各申报企业填写“成都市产学研联合实验室资助申请书”(见附件),经所在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式六份及电子版)报送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
四、申报时间
资助申报常年受理,每年7月为节点评审一次,
五、受理部门
受理部门: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
受理地址:高新区创业路16号火炬大厦B座一楼
受理电话:85104758 、85104759
咨询部门:成都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
咨询电话:61881724 、6188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