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市科技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市科技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成都市关于鼓励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易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鼓励知识产权成果在成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技术交易市场,通过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完成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交易,推动知识产权成果扩散、流动、共享、应用并实现经济与社会价值。这是我省首次出台专项政策支持知识产权成果进入技术交易市场交易。
记者了解到,《措施》提出,支持搭建知识产权成果交易平台。为鼓励知识产权成果交易平台运用金融科技技术提升服务效率,我市对批准设立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经费补贴,并按照年度实际完成交易及融资总额的1%给予平台奖励,年度奖励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同时,我市培育壮大知识产权成果交易平台,对知识产权成果交易平台获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运营中心,给予100万元资助。
为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易,《措施》提出,支持进场交易输出知识产权成果。对进场交易输出知识产权成果的高校院所及企业,给予不超过年度交易额的3%,最高50万元的补助。同时,我市强化企业成果转移转化主体地位,对进场交易吸纳知识产权成果的企业,择优按交易额和转化投入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措施》鼓励中介机构为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易提供服务。对我市2018年3月31日后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的资助;建立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发展的长效机制,每年对技术转移机构在开展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易的服务、业绩、效果及交易额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年度资助。
《措施》还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整合全球资源来蓉进场交易。对提供项目在成都市市政府认定的成果交易平台实现交易的中介服务机构,按照不高于交易额的3%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单个中介服务机构每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措施》引导高校院所、投资机构及企业共建实验室、小试中试车间、共享生产线等开放式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平台,提供从实验研究、中试熟化到生产过程所需的仪器设备等资源,开展研发设计、成果推广、技术标准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平台,按其总投入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
《措施》提出发挥科技金融作用,鼓励企业获得天使投资转化知识产权成果。对进场交易成交后实施产业化并获得天使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所获天使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经费补助。
我市还支持企业通过债权融资转化知识产权成果。对进场交易成交后实施产业化并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科技型企业,按实际发生评估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评估费补助;按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担保费补助;按实际发生利息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利息补助。
《措施》提出,支持企业购买科技与专利保险转化知识产权成果。对进场交易成交后实施产业化并购买科技与专利保险的科技型企业,按实际发生保险费用的最高60%,给予每户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