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起草编制的《GB/T37264-2018新材料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国家标准已正式发布,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全面提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新材料企业划分新材料技术成熟度等级能力水平,加快助推全省“先进材料”万亿级支柱产业建设,现将《新材料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国家标准宣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新材料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国家标准充分考虑材料从实验室研制到工业批产各阶段实际情况,将新材料技术成熟度划分为实验室、工程化和产业化三个阶段的九个等级,同时界定了成熟度划分的等级条件、划分依据、判定规则等内容。全面宣贯《新材料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国家标准,将为政府决策、社会投资、用户选材、规范产业管理等提供决策参考,特别是在政策支持、考评验收过程中提供有力依据,同时帮助新材料企业更好掌握自身发展阶段、制定发展规划,有效促进全省新材料产业健康发展和优化布局。
二、宣贯范围
(一)省级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各相关产业园区。
(二)有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检测机构。
(三)全省新材料企业。
三、工作安排
(一)省领导联系指导新材料产业机制办公室于5月下旬组织召开《新材料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国家标准宣贯培训专题会议,邀请编写《新材料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国家标准的起草组专家现场辅导。
(二)各市(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标准宣贯计划,对辖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业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检测机构、新材料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标准宣贯培训,全面提高政府部门、相关机构、企业自身对新材料技术成熟度的等级划分水平。
四、有关要求
(一)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检测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参与标准宣贯工作,帮助企业完善新材料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体系。
(二)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各市(州)在组织企业开展标准宣贯过程中,坚持企业自愿原则,严禁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以免增加企业负担。
(三)强化标准宣贯工作对接。各市(州)要加强对标准宣贯经验做法的总结提升和上报推送。宣贯工作如需专家技术资源,可与经济和信息化厅冶金建材处联系推荐。
联 系 人:刘倩琛
联系电话:028-86265721
电子邮箱:514292017@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新材料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国家标准文本
省领导联系指导新材料产业机制办公室(代章)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