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关于开展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发〔2019〕87号)文件精神,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已开始,现就我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分工
科技厅负责组织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包括确认、公示和公告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管理;抽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编制评价工作年度情况报告等。
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机构,面向本辖区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相关评价工作。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表》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形式审查;组织已入库企业抽查;核实处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相关异议、投诉、举报信息等。
二、时间安排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由企业自愿申报,参评企业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innofun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服务平台全年受理企业注册;
2.企业注册成功后,应于2019年10月31日前填写并提交《科技型企业中小评价信息表》;
3.评价机构在企业提交评价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并提交至科技厅,;
4.科技厅每月10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公告并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企业可通过系统查询。
三、评价管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实行年度动态管理,“登记编号”自公告之日起至次年3月31日前有效。企业应按年度进行信息更新,从而取得新年度“登记编号”。
特此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