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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4类特色载体,每个开发区奖补最高0.5亿! 三部门合推双创升级

时间:2018-08-15 来源:成都科技 作者:研究咨询部 点击:855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打造“双创”升级版


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强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


为提升各类载体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高质量发展,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制定了《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 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的实施方案》,通过引导开发区打造专业资本集聚型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4种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推动各类载体向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计划支持200个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各省份)从《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中选择国家级、省级各类开发区作为申报和实施主体。每个开发区按聚焦发展一种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进行申报。



《实施方案》明确,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应从产业有特色、双创有氛围、工作有基础、升级有潜力的优质实体经济开发区中选择并予以支持。同时,中央财政将重点支持引导开发区发展四种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


专业资本集聚型

鼓励开发区发展创业投资、产业投资资本主导的特色载体,支持引导载体发挥专业资本在投融资服务、资本运作、价值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设立或与其他社会资本合作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吸引并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向在孵企业聚集,为入驻的创新型创业企业提供股权投资支持和增值服务,加快形成“投资+孵化”的市场化持续运营机制,提升资本服务创新创业的质量与效率。


大中小企业融通型

鼓励开发区发展行业龙头企业主导的特色载体,支持引导载体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在资本、品牌和产供销体系等方面的优势,开放共享资源,促使大中小企业在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物资采购、市场营销、资金融通、品牌嫁接等方面深度融合、相互嵌入式合作,从而推动中小企业在细分行业领域精准布局,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加快形成“龙头企业+孵化”的共生共赢生态,提升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的质量与效率。


科技资源支撑型

鼓励开发区发展高校、科研院所主导的特色载体,支持引导载体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利用财税激励政策,吸引更多科技人才创办企业,引导更多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资本化,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对接更多的专业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等开放共享科技资源,加快形成“科技+孵化”的产学研用协同发展机制,提升科技资源支撑创新创业的质量与效率。


高端人才引领型

鼓励开发区发展以聚集高端人才为核心要素的特色载体,发挥人才引进政策作用,支持引导载体利用综合体运营商拥有的物理空间、共享设施等资源,拓展创业辅导、资源对接、市场开拓等孵化功能,提供专业化服务;集聚国际顶尖人才、海外留学人才、高技能人才、大企业高管、优秀青年人才等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创办企业,将个体居住转为聚集创业,加快形成“人才+孵化”的智力转化机制,提升人才资源引领创新创业的质量与效率。


每个开发区须按聚焦发展一种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进行申报,中央财政将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予以支持:根据确定的开发区数量,按每个开发区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0.5亿元的标准,分三年安排。其中,第一年统一补助0.25亿元;第二年根据工作实施成效予以补助,最高补助0.15亿元;第三年根据最终绩效进行奖励,最高奖励0.1亿元


《实施方案》指出,中央财政将奖补资金切块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将奖补资金按程序下达到开发区。鼓励开发区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围绕既定目标任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灵活采取直接补助、绩效奖励、购买服务等方式,用于支持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拓展孵化服务功能和辐射范围,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的资源和服务。


奖补资金管理适用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1号)。对中央财政已通过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项目不再予以重复支持。



《实施方案》明确,通过支持一批实体经济开发区,引导开发区打造专业资本集聚型、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等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推动各类载体向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发展;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方式,提高创新创业服务和资源融通的质量与效率;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引导中小企业在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有所突破,在细分行业领域成长壮大为专精特新小巨人。在此基础上,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地方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 各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要求,于2018年8月27日前确定本省份2018年申报开发区名单,编制形成各开发区《2018年-2019年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实施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三份,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科技部门联合报送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2019年4月30日前确定本省份2019年申报开发区名单,编制形成各开发区《2019年-2020年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实施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三份,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科技部门联合报送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联系方式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8553922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010-68205320

科学技术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  010-58881634

 

附件

1.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 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的实施方案

2.各省份申报资料清单、申报信息表、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表

3.2018年-2019年各省份申报开发区名额表(分发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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