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户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
为提高本地产业配套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4月14日,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该委于日前正式启动鼓励企业间协作配套补助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要求,申报企业为我市无资产关联关系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2017年相互采购达500万元以上的;在成都市注册的其他法人单位(含工业和信息化企业)2017年采购我市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达到2000万元以上(根据资金预算额度优先支持采购电子信息、汽车、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智能制造、轨道交通产业产品)。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均可申报。此次申报项目支持标准为:我市无资产关联关系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2017年相互采购达500万元以上的,按采购额的1%给予补助;单户企业最高100万元。在成都市注册的其他法人单位(含工业和信息化企业)2017年采购无资产关联产品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按采购额的1%给予补助;单户企业最高100万元。申报补助的增值税抵扣发票只能申报我市一个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单户企业申报补助资金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的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