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相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成经信财〔2017〕8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成都市吸引创业风险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成都市域内注册或地税解缴关系在市内,投资我市范围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并且吸引创业风险投资的大企业大集团。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成都市域内注册或地税解缴关系在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7年主营业务突破10亿元以上的大企业大集团。
(二)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具有从业资格的财务管理人员,会计信用、纳税信用良好。
(三)所投项目属于符合我市产业规划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物(生物医药)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由企业直接投资或者其全资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投资且项目建设已经完成。
(四)项目吸引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须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成立时间不低于1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管理资金规模不低于2亿元,已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已成功推出或实施再融资的投资案例不少于3个,且不能与项目单位的控股股东相同或存在控股关系。
三、补助内容、支持标准
企业投资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按其在2017年1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吸引的创业风险投资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1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企业年度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四、申报资料
(一)企业上报资料
1.2018年度成都市吸引创业风险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补助项目资金申报书〔附件1,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盖章〕;
2.2018年度成都市吸引创业风险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企业盖章);
3.2018年度成都市吸引创业风险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补助项目资金申报表(附件3,一项目一表);
4.企业营业证照、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投资项目在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复或备案文件;
6.所投资项目主体单位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股权变更证明材料;
7.投资机构营业证照,相关部门颁发的登记备案材料;
8.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到位证明文件:投资人协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工商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验资报告、银行进账单等复印件;
9.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4)。
请企业严格按照上述顺序装订申报资料。
(二)区(市)县相关部门上报资料
1.2018年度成都市吸引创业风险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盖章〕;
2.统一出具申报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说明;
3.企业上报资料。
五、申报程序
(一)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后上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
(二)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审计机构审计。
(三)审计合格项目进行公示。
(四)对审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予以补助。
六、申报要求、时间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属地企业做好申报和初审工作,并于2018年5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将区(市)县推荐文件(一式2份)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胶装,一式2份,附电子版)统一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资料不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一)市经信委企业服务处:陈欣,电话:61881604。
(二)市财政局企业处:钟浩,电话: 6188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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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度成都市吸引创业风险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补助项目资金申报书
2.2018年度成都市吸引创业风险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18年度成都市吸引创业风险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补助项目资金申报表
4.诚信申报承诺书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