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推动技术创新、加快企业培育、提升服务水平、支撑产业升级,优化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校和科研机构为支撑、军民深度融合、产学研用协同促进的新材料产业体系,我委将组织开展2018年成都市新材料企业、重点新材料企业和成长创新型新材料企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成都市新材料企业
在成都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基础性新材料产品;或使用新材料产品进行运用性开发、生产性开发,生产相关新材料制品的企业。
已建成投产,且2017年或预计2018年主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主营业务收入暂未达到2000万元,但产品属前沿性、标志性的新材料领域,技术领先、生产装备先进的企业。
(二)成都市重点新材料企业
在成都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要产品符合成都市当前重点发展的新材料产业方向,包括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性能氟硅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特种玻璃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生物材料、稀土功能材料、新型功能涂层材料、激光晶体材料、石墨及炭素制品以及其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材料;或运用上述产品进行运用性开发、生产性开发,生产相关新材料制品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的企业。
已建成投产,且2017年或预计2018年主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或主营业务收入暂未达到1亿元,但主要产品及市场地位能够体现成都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水平和优势,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
(三)成都市创新型新材料企业
在成都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独角兽、小巨人等技术领军企业。主要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国家工信部《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和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附件1)方向的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填补生产应用领域空白;或在关键领域运用上述产品进行创新开发,打破技术和行业壁垒的新材料企业。
二、工作要求
1.开展新材料企业认定工作是加强新材料行业管理,做好全市新材料产业运行统计监测分析,落实相关产业政策,搞好企业生产经营协调服务等工作的基础,各区(市)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
2.申报企业向当地主管部门提供以下资料,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成都市新材料企业申报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新材料产品(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专利证书;或查新报告;或新产品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
3.各区(市)县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按照《成都市新材料企业评选初审表》(附件3)形成初审意见,参考《2016年成都市新材料企业名单和2016年成都市重点新材料企业名单》(附件5),汇总填写《成都市新材料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4)。
以上资料于2018年6月30日前分别以正式文件和电子版形式报送我委新材料产业处。
4.我委根据企业申报资料和当地主管部门意见,结合我市新材料产业发展现状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审核及公示通过后,发布2018年成都市新材料企业、重点新材料企业和成长创新型新材料企业名单。
1.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
2.成都市新材料企业申报表
3.成都市新材料企业评选初审表
4.成都市新材料企业申报汇总表
5.2016年确认的成都市新材料企业名单和重点新材料企业名单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
(联系人:李一平、路远;联系电话:61881644、61881642;电子邮箱:cdjxwxc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