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工信部印发《新材料产业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一、充分认识新材料产业标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黄金、稀土等原材料工业规模巨大,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截至2012年,原材料工业现行有效标准11814项,占工业和通信业现行有效标准的20%。各行业日益重视新材料标准化工作,新材料标准制修订步伐加快,2010年以来发布了碳纤维、光学功能薄膜、功能陶瓷等100余项新材料标准,推动了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但总体上看,我国材料标准体系仍以传统材料标准为主,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尚未健立,关键标准前期研究、技术攻关相对不足,标准制定所需的工艺参数、材料性能等基础数据缺乏。以我国技术和标准为基础的新材料国际标准未取得突破,被动跟踪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情况比较突出,难以满足新材料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合作需求。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的400个重点产品涉及近千项标准,大多数需要新制定。为促进新材料产业发展,充分推动新材料技术创新与产品更新换代,迫切需要加快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为导向,以支撑新材料产业发展对标准的需求为核心,以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为依托,加快重点新材料标准研制步伐,加强新材料标准化工作基础能力建设,积极参与新材料国际标准化活动,全面提升新材料产业标准质量,推动新材料标准有效实施,形成覆盖面广、创新性强、重点突出、开放协调的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为促进新材料产业健康发展,增强产业竞争力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2.加强指导,各方参与。 3.适度超前,注重实效 4.面向国际,注重创新。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完成200项重点标准制修订工作,立项并启动300项新材料标准研制,开展50项重点标准预研究,争取覆盖“十二五”规划提出的400个重点新材料产品,基本形成重点领域发展急需的、具有创新成果和国际水平的重要技术标准体系;新材料国际标准化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提出20项新材料国际标准提案,推进若干国际标准的立项和制定,在稀土新材料、稀贵金属材料等领域实现重大突破。新材料产业标准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实现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基础标准的相互配套、紧密衔接。力争通过3年努力建立起一个与新材料产业发展相适应,并具有一定前瞻性的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重点新材料领域标准制修订力度 先进高分子材料。制定发布丁基橡胶等特种橡胶及专用助剂、聚酰胺等工程塑料及制品、电池隔膜、光学功能薄膜、特种分离膜及组件、环境友好型涂料以及功能性化学品等一批重点产品标准,完成测定方法、通用技术条件、应用规范等配套标准制修订。完成功能薄膜、特种橡胶等领域65项重点新材料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110项重点标准研制计划。 高性能复合材料。制定完善碳纤维、玄武岩纤维等高性能纤维标准,加快制定发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相关标准,积极研制树脂基、陶瓷基复合材料制品标准,研究复合材料分类方法标准、性能测试标准、专用原料标准等配套标准。完成高端玻璃增强纤维等10项重点新材料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30项重点标准研制计划,开展10项标准预研究。 前沿新材料。及时开展前沿领域标准预研究工作,协调、优化关键技术指标,重点围绕纳米粉体材料、石墨烯、超导材料及原料、生物材料及制品、智能材料等产品,完成5项重点新材料标准研制工作,提出10项重点标准研制计划,开展30项标准预研究,紧密跟踪国际新材料技术标准发展趋势,提前做好标准布局。 (二)积极开展重点新材料标准应用示范 以高强钢筋、功能性膜材料、特种玻璃、稀有金属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复合材料等领域标准为枢纽,面向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领域对新材料的需求,构建上下游联合、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标准制修订与实施机制,提高新材料标准适用性,充分发挥标准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选择重点新材料领域,在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重点新材料标准应用示范专项工程。依托部省合作机制,积极推动地方新材料标准化工作,以新材料标准为依据,探索开展新材料产品认定达标工作。 (三)加快推进新材料产业国际标准化工作 紧密结合“十二五”规划重点,抓紧开展新材料产业国际标准以及国外先进标准对比分析研究,寻找我国新材料产业标准与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差距。围绕新材料产业和应用需求,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快转化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升我国新材料产业标准的技术水平。 加强新材料产业国际标准化发展趋势与动态分析,开展新材料产业国际标准化工作技术储备,建设新材料国际标准提案项目库,推动自主新材料技术标准走向国际。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或单位参与新材料产业国际标准化工作,建立国际标准沟通平台,争取新材料产业国际标准化工作主动权,提升我国新材料产业国际竞争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技术标准体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新材料产业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地方、协会及企业,建立完善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新材料产业标准化工作,将新材料标准体系建设与地方新材料产业发展重点有机衔接,积极引导本地企业积极参与新材料标准制定和实施。 (二)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各有关行业协会及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要主动做好标准化技术归口,组织重点生产企业、用户单位、研究机构,结合新材料重点产品,做好新材料标准起草及技术审查,加快重点新材料标准研究及制修订。要主动加强行业沟通协调,做好上下游衔接。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技术活动,推动重点新材料标准国际化。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新材料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简化标准立项手续,加大跨行业、跨领域标准立项协调工作,优先将重点新材料标准列入计划。加快原材料工业现行标准复审修订步伐,不断提高标准总体水平。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标准化保障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围绕重点新材料标准需求,组织开展专项标准预研究及研制工作。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和标准化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提交国际标准提案。 (四)加强标准化人员队伍建设。建立新材料产业标准化专家队伍,开展新材料标准实施推广、新材料标准技术方法等培训,培养一批熟悉专业技术、掌握标准化方法、精通国际标准制定规则与程序、外语水平高的复合型、外向型人材。支持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新材料标准培训和标准宣贯,提升标准化从业人员业务能力。 (五)建立新材料标准应用实施长效机制。加强新材料标准宣贯实施,通过标准的宣贯、培训、抽查等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推动标准的有效实施。建立标准实施的反馈机制,为标准修订和完善标准体系提供依据。推动将重点新材料标准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技术依据,作为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在新材料产业重大项目立项、建设和评估、验收工作的基本依据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