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经信装备〔2021〕124号)、《关于征集四川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目录(2021)年版修订意见的函》相关要求,经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推荐、专家评审,现将2022年《四川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问题,涉及干部违纪的问题向省纪委监委驻经济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邮编:610015)
联系电话:
028-86265721(经济和信息化厅材料工业处)
干部违纪问题举报电话:
028-86262040(省纪委监委驻经济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
原文获取链接https://jxt.sc.gov.cn/scjxt/ggtz/2022/11/7/e5aca4e9863a42578a966a39b24aa6d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