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材料产业研究院
新材料中介业务平台(轨道交通新材料检验检测服务网络平台)开发项目
比选公告
成都新材料产业研究院根据业务需要,计划对我院新建的新材料中介业务平台(轨道交通新材料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的网络平台软件进行对外委托开发,诚邀各方单位参加竞投方案后选定合作。现就有关比选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新材料中介业务平台(轨道交通新材料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开发建设
1.2 项目简介
新材料中介业务平台(轨道交通新材料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是我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加快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促进新材料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以提高服务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新材料检验检测能力为核心,以整合、共享资源为抓手,利用O2O的电商模式开拓并开展专业技术服务,实现传统线下实体检验检测业务向线上网络推广交易服务融合交互的科技中介性公共服务类平台。
我院寻求拥有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尤其是电商平台)开发制作经验的专业公司,能提供网络平台定制化服务能力,服务涉及平台设计与制作、网站开发与维护等,并具有承担过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项目的业绩,以建设一个用户体验强、高质量、有特色的专业科技中介业务网络服务平台。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2.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证件和相应的资质;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 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6 具有相关业绩。
3、平台开发时间要求:90天以内。
4、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9月29日
5、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0日17时00分
6、比选流程:
6.1本公告发布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请有意承接本项目的单位提交加盖其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基本资料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6.2 经我院平台建设部验证确认报名合格的单位,由我院通知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其发出项目建设要求与技术指标等文件(均为电子文档);
6.3 报名单位在收到上述电子文档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平台设计方案》及首次《报价》;
6.4 我院按下述“比选标准”对报名单位和《平台设计方案》、《报价》进行内部综合评比挑选,确定承接本项目的候选单位2家;
6.5 经我院平台建设部、创新服务部与候选的2家单位就项目细节进行详细沟通和技术交底后3个工作日内,候选单位提交正式的《平台设计方案》和《报价》,《报价》为项目包干价。
6.6 我院在确认候选方《平台设计方案》与我院要求无误的前提下,最终选定报价更低的单位承接本项目。
7、比选标准:
7.1 报名单位的《平台设计方案》响应我院对项目的基本功能要求;
7.2 报名单位的《平台设计方案》具有合理性与适用性,若有独到的设计可优先;
7.3 首次《报价》的总价排位在最低的后3位内。
8、其它事项:
凡有意承接本项目的单位,请按上述要求和规定与我院平台建设部联系,逾期不予受理。本公告的解释权属成都新材料产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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