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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高分子材料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一行到我院考察与磋商校地协同共建中试孵化基地事宜

时间:2014-12-12 作者:交流合作部 点击:2609

12月3日上午,在与我院就校地协同共建“先进高分子材料中试(孵化)基地”相关事宜多轮讨论后,四川大学“高分子材料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以下简称“国重实验室” )副主任兼产学研合作部部长吴宏博士及川大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办公室主任龙毅等一行三人,首次到我院实地调研考察。我院常务副院长刘全、院长助理洪江以及交流合作部进行了接待,新津县科技局副局长曹永、工业园区管委会代表也到场参与了交流磋商。 

吴副主任一行首先在刘副院长的引领陪同下,参观了我院先期已在新津孵化园内建立的“新材料中试孵化基地”及其“新材料公共技术(中试)平台”,并重点考察了其中我院为“先进高分子材料中试孵化基地”建设计划,预留的中试车间厂房,详细询问了园区其它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配套条件。

参观后,大家在我院会议室就有关协同创新事项,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交流沟通。吴副主任高度认可我院目前为双方拟议合作准备的基础条件,也积极表示国重实验室愿意凭借其雄厚的高分子材料工程研发能力和专业资源平台优势,与新津县和我院一起携手,校地协同共建一个专业的中试孵化基地和多方共赢的产学研合作机制,以构建多元化的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辐射模式,帮助新材料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带动新津县新材料产业的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龙主任介绍了国重实验室目前正在无锡市与相关企业及当地政府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及模式经验,希望能为我们本次的协同创新项目做参考,并提出了本次共建项目有关的政策支持、合作模式、运行机制及资金投入等具体细节的问题。曹副局长代表新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表示热烈欢迎国重实验室能来本地与产研院共建落地,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新津县必将大力支持和促进项目成功,同时希望合作双方能尽快细化合作方案,以形成专项申请报告获得上级主管领导的重视和更大的支持。

最后,经我院刘副院长提议并获各方同意,约定随后由我院正式起草具体《专项建议方案》提交各方认可后,再拟订有关合作协议,力争在本月底前签署协议并对外发布本校地协同创新项目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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