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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

时间:2014-11-20 作者:研究咨询部 点击:721
中国政府网14日全文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的批复》。批复指出,设立并建设好四川天府新区,对于积极探索西部地区开发开放新路子、构建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具有重要意义。
批复指出,四川天府新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主城区南偏东方向,区域范围涉及成都、眉山、资阳三市所辖7县(市、区),规划面积1578平方公里。四川天府新区区位优势突出,交通设施完备,产业基础良好,科教实力雄厚。要把建设四川天府新区作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为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促进西部地区转型升级、完善国家区域发展格局等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批复明确,四川天府新区建设要创新体制机制,着力促进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提升国际综合竞争能力;着力发展高端产业,建立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努力把天府新区建设成为以现代制造业为主的国际化现代新区,打造成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宜业宜商宜居城市、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批复提出,要认真做好四川天府新区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和镇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土地制度,合理安排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统筹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土地挖潜,切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抓紧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切实保护和节约水资源。要执行国家统一的财税政策,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批复指出,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四川天府新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资金安排、体制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重大发展政策的落实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协调解决四川天府新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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