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各成员及全省新材料相关企业:
兹接到四川省经信厅转发工信部《关于征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修订意见的函》(工原函[2021]392号,详见附件一),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工作,工信部正在开展新一轮该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修订意见征集。进入指导目录是企业享受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政策性补偿资助的必要条件,也是企业获得国家级新材料产品认定的荣誉证明,因此请各有关企业充分重视并积极申报。根据省经信厅材料工业处的工作安排部署,现将有关征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征集范围
请省内从事新材料产品生产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文件要求,自愿申报。
2、申报方式
请申报企业于7月28号前,将《征集目录附表》(请下载附件二填写并加盖公章)纸质件两份递交到本协会(筹备)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秘书处电子邮箱,秘书处汇总后报省经信厅材料工业处。
收件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65号世外桃源广场B座24-19室
电邮地址:zx@cdxcl.org
3、填表说明
请申报企业注意,《征集目录附表》各栏的内容须按表末备注的提示填写;省内相关企业可通过所在地市州经信主管部门进行申报,也可通过本协会(筹备)秘书处协助如本通知进行申报;因该项申报专业性较强,若有问题咨询可及时联系协会(筹备)秘书处。
办公电话:028-85469987
联系人:张旭 18030617553
附件:
1、关于征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修订意见的函
2、征集目录附表
特此通知
四川省新材料产业协会(筹)
秘书处
2021年7月20日